澳洲袋鼠 发表于 2010-01-09 17:25:34
办理出生公证
出国留学移民时需要做出生公证,出生公证主要用于证明申请者的身份,办理出生公证需要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。出生公证没有有效期,一直有效。
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。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,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,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具公证书。
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。
办理出生公证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:
上海公证处要求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:
◎父母户口簿、身份证 ◎出生证明书(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) ◎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) ◎出生证/独生子女证
北京公证处要求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:
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(护照)及其复印件;
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;
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(所在单位的人事、组织、劳资等部门;人才交流中心;住所地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)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。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,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。
由于美国、法国、哥伦比亚、奥地利和泰国等国家均要求在出生公证书上加贴照片,因此,凡办理在上述两国使用的出生公证书,当事人均应提交与办证件数相应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若干;
如果父母一方不在一本户口簿上,只需将有父母户口及孩子的户口簿一起交到公证处。公证处会根据出生证明情况在公证书上写名孩子的父母分别是谁。